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管理办法第三章 筹办和运营
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的筹办和运营管理工作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为第一主办单位负责,主要职责包括组建园博会组委会和专家委员会,组织全国行业支持并监督工作。园博会组委会由主办方和承办方领导组成,负责审定实施方案、总体规划、开幕式和闭幕式方案、评奖办法,并协调各项工作进展和新闻发布会。
承办城市所在省(自治区)政府或直辖市主办时,作为第二主办单位,主要职责在于提供指导服务、协调相关部门关系、确保政府承诺的履行和各项工作的按期完成。具体承办城市需在主办方领导下,制定实施方案、规划、运行维护方案,并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筹办与运营,同时确保安全保障和资产后续管理。
专家委员会负责对筹办和运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参与评审专业技术方案并监督工作进展。参展费用通常由参展城市、单位和个人承担,参展方案需经组委会审定并严格实施。相关学会和协会则组织学术活动,协助宣传和邀请国际嘉宾。
园博会的招展、绿化工程和建设工程有明确的时间节点,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个筹备过程需要各方面的紧密协作,以确保园博会的顺利进行。
扩展资料
自1997年在大连市举办首届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以下简称“园博会”)以来,园博会已发展成为扩大国内外园林绿化行业交流与合作,展示园林绿化新成果,传播园林文化和生态环保理念,引导技术创新,推动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有效抓手,受到城市园林绿化行业的广泛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为规范园博会的申报、组织实施与维护管理,促进园博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了《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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